北镇市便民大厅三楼公安窗口
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
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,2 个或者 2 个以上承 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,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 议
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
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
2个工作日
无
咨询电话:0416-68991110